关于2020届春季毕业生办理电子注册的通知-青岛理工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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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届春季毕业生办理电子注册的通知  
发布人:毛**    时间:2019-10-15
 

关于2020届春季毕业生办理电子注册的通知

各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按照学校工作要求,2020届夏季毕业生电子注册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本部注册学习的学生:包括在校本部学习的学信网个人学籍信息中预计毕业日期为2020年1月的学生,以及往年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请于11月4日~11月15日工作时间,请携带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及15元(请自备现金零钱)新华社电子图像采集费用到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市北区抚顺路16号青岛理工大学图书馆楼1303室)办理毕业生电子注册手续。

二、各地函授站(点)注册学习的学生,请与所属函授站老师联系办理毕业注册事宜。不接收学生个人单独申报。



                                   青岛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籍管理部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

毕业生电子注册照片要求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更新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结))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结))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蓝色均匀无渐变(参考值RGB<100,197,255>),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尽量不戴眼镜,常戴眼镜者可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配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镜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着正装,带领带袖。最好单色,尽量避免复杂图案、花纹,及奇装异服,背景是蓝色,不得穿蓝色服装。

6、发型:发型整齐,露出眉毛耳朵,不得有碎发,男生不得染发烫发,女生发型简单大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毕业生个人电子照片提交要求,见下表

规格:宽480像素*高640像素

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24位真彩色,背景蓝色均匀无渐变

大小:不低于100KB

文件扩展名:JPG

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不需要在照片上写身份证号、姓名

照片命名:身份证号+姓名(例如:370205199001103258张小明)。身份证号一定不要错,请认真查对,严格按照格式命名,不要加专业、空格等字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