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本专业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的。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环境设计专业相关方向 (如建筑室内设计、 园林景观设计、室内外家具设计、公共环境 设施设计、室内陈设设计、室内外照明设计等)的方案设计能力 和深化设计能力,能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生产单位从事主创 设计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基本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环境设计专业相关方向的基础理论、设计方法、技术要求和设计规范等相关知识,掌握专项设计能力和综合设计能力,具备各类专业设计应用软件的基本操作技能。主要包括:
1.掌握环境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 掌握建筑室内设计或园林景观设计以及对应相关的家具设计、设施设计、陈设设计、照明设计等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3. 具备建筑室内设计或园林景观设计以及对应相关的家具设计、设施设计、陈设设计、照明设计等深化设计能力或技术设计能力;
4.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设计规范和制图规范;
5.具备设计表达和施工图设计能力;
6.掌握设计表达、设计沟通和设计组织能力;
7.熟悉国家环境设计领域的相关政策与法规;
8.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