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学位办的指示精神,结合《青岛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青理工继教〔2022〕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其落款时间为2021年12月和2022年6月,只限此时间毕业生申报。
二、申报形式
此次自学考试学士学位通过青岛理工大学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平台在线进行申请
1、申请网址:qdlgzxks.zk.chaoxing.com
2、申请平台开放时间:2022.11.21---2022.11.30
三、授予条件:
学士学位授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授予
1、课程成绩平均65分(含65分)以上,成绩和科目以考生“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成绩栏上记录为准。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
3、外语成绩合格。
4、青岛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注意事项
1、申请学士学位上报材料必须正确、规范。提交的电子版照片和信息必须按照相关文件格式要求,如果由于照片模糊不清,或者信息有误造成的上传国家学位网不成功,或者后期需要数据修改等问题,责任由个人承担。
2、学士学位申报审核过程中,如果需要学生提供相关原始材料,我们将根据申报表填写电话进行联系。请填写真实准确电话,并保持畅通。如果因电话无法接通联系不到,一切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附件一学位申请材料说明
附件二学位申请操作手册及填表要求
青岛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