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学位办的指示精神,结合《青岛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青理工继教〔2022〕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其落款时间为2022年12月和2023年6月,只限此时间毕业生申报。
二、申报条件
学士学位申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课程成绩(不含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平均65分(含65分)以上,考试期间无作弊和违规违纪记录。成绩和科目以考生“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成绩栏上记录为准,论文和免考成绩不计入平均成绩。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
3、外语成绩合格。
4、青岛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流程
自学考试学士学位通过青岛理工大学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平台在线进行申请,详见《附件1:学位申请操作手册及申请要求说明》。
申报时间(图像信息采集时间):
2023年11月23日8:00—2023年11月30日17:00
四、图像信息采集
1、采集方式及流程
线上采集,根据《附件2:云证照自考学位图像采集操作指南》进行图像信息采集。请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采集要求参与图像采集,如有问题可咨询小程序的“在线客服”,或拨打客服电话:4001587766。
2、采集费用
照片采集、标准化处理及上网费用总计15元/人,费用由学生本人使用“云证照”小程序采集时自行缴纳支付给图像采集公司。
五、其他注意事项
学士学位申报审核过程中,如果需要学生提供相关原始材料,我们将根据申报表填写电话进行联系,学位证书发放采用EMS快递到付。务必请各位考生申请材料中填写的地址准确无误,电话保持畅通。如果因地址不详或电话无法接通联系不到,一切后果由申报者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0532-85071589
附件1:学位申请操作手册及申请要求说明
附件2:云证照自考学位图像采集操作指南
青岛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