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和学院工作需求,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院级院长助理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名称
院长助理1名,类型为继续教育学院院级聘任。
二、工作职责
1.协助院领导负责学院相关工作;
2.协助分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副院长做好招生、师资队伍、课程资源、日常管理以及教学点建设等工作。
3.协助分管非学历教育以及出国留学培训项目副院长做好项目申报、招生、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4.完成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选聘条件
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教书育人;在教学和管理工作中能起引领示范作用;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精神;遵纪守法,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富有创新精神;熟悉继续教育工作及发展动态,能准确把握继续教育发展方向,对继续教育发展有较强的预见性,能提出指导性意见;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四、权利、待遇与考核
院聘院长助理同校聘院长助理原则上履行相同的义务及考核任务,享有相同的权利,列席与协管事务相关的党总支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
五、选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1.11月10日上午12:00前,本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件1)交至党政办公室;
2.11月11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公布候选人名单;
3.11月13日前,民主测评与推荐;
4.11月14日前,召开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并确定岗位人选;
5.11月15日前,人员公示;
6.公示期结束后,发布任命文件。
六、选聘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孙川三 董兰国
成员:徐佐君 石 慧
中共青岛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