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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等教育(非自考)毕业生2025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4 15:53 来源: 发布人:继教学院

为做好我校成人高等教育(非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工作,根据国家以及《青岛理工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办法》《青岛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文件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要求,方可本次进行学士学位申报:

(一)毕业时间要求

本科毕业1年以内:即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2025年1月、2025年6月,以及申请2026年1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的均可进行申报。

(二)学业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教学环节,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

3、考试课程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以上;

4、学位外国语考核达标要求

学位外国语考核须在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之前达到规定的下列标准之一:

①、山东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英语考试笔试成绩合格;

②、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笔试成绩合格;

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425分;

④、已获得前置学历的学位证书;

以上各类考试成绩或证书均须在相应官网或机构可查实。

二、申报形式

此次学位申请以教学点为单位提交材料。各教学点负责老师通知学生填写提交相关材料,并由教学点老师审核、签字、汇总,统一上报学籍管理部;青岛理工大学校本部学生,由班主任老师通知学生,并汇总提交材料到学籍管理部。

三、申报提交材料

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申报提交材料时间

电子版材料(本次只提交汇总表和英语合格报告单或截图)接收截止到921,请大家统计仔细,不多报也不漏报。

五、注意事项

学士学位申报审核过程中,如果需要学生提供相关原始材料,我们将根据申报表填写电话进行联系,请让学生填写真实准确电话,并保持畅通。如果因电话无法接通联系不到,一切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教学工作部组织成人教育毕业生(2022级(含)之前)学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具体事宜由教学工作部下发通知。

附件1: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汇总表

附件2:《青岛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

附件3:学位申报提交材料

附件4: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书样版

青岛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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