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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春季毕业生办理电子注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0 09:34 来源: 发布人:冯学军


一、校本部注册学习(2014年注册学籍、学制为5年)的学生,请于11月1日—11月20(周一至周四工作时间),带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到继续教育学院学籍管理部(抚顺路11号青岛理工大学图书科技楼1303)进行毕业生电子注册。

 

二、各地函授站(点)注册学籍的学生,请与所属函授站老师联系办理毕业注册事宜。不接收学生个人单独申报。

 

 青岛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10.10


 

附件: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白色或浅灰色。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平并无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配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镜盒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照片要求:

  1、尺寸:36mm * 48mm

  2、大小:500600 KB

  3、相片格式:JPG

  4、成像区面积:48mm * 33 mm。下颚到头顶25~35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

  5、命名:置于照片的外部,命名为:身份证号+姓名(例如:370202198501011151张三)。

身份证号一定不要错,请认真查对,严格按照格式命名,不要加专业、空格等字段,否则会影响照片导入,造成毕业证无法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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