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证明书是应证书持有者遗失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证书所标明的学位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学位证明书作为学位的证明,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一、申请资格
2008年9月1日之后在我校获得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确认学士学位证书已遗失后,可申请补发学位证明书。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填写《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补办学位证明书申请表》(附件1),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小二寸,且不得与原证书使用同一照片),经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
2、提供与申请表上同版的小二寸纸质彩色照片用于证明书粘贴,同时请按规格要求发送照片电子版(分辨率480*640,大小10K-40K)、身份证正反面照片(JPG格式)、以及本人手持身份证人像面(反面)放在面部右侧的视频到qdlgdx003@126.com邮箱;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寄送到: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青岛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号教学楼323房间,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532-85071583。
邮寄建议使用顺丰快递。请将快递单号、快递回寄地址(如需邮寄)同时发送到qdlgdx003@126.com邮箱。
学校收到申请材料后,经核实无误,将于一个月内办结出具学位证明书。
四、证书领取
1、本人于工作日领取,领取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抚顺路11号青岛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1号教学楼323房间;
2、委托他人到学校代办,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委托书》(附件2)、并现场交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3、如需邮寄,同时提交纸质版《邮寄证书申请书》(附件3);注意:学位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若再次遗失则不再受理补办。
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补办证明书事宜,请联系自学考试办公室0532-85071589;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补办证明书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0532-86875721。
附件1:《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补办学位证明书申请表》
附件2:《委托书》
附件3:《邮寄证书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