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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书类专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5 09:36 来源: 发布人:毛**

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主考院校:

根据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规定,会展经济与管理、工程管理、物流管理等3 个证书类专业实行注册制管理。现将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书类专业注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册政策规定

(一)考生注册2 年内,不得借考、转考,注册满 2 年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二)证书类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均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其中专业计划备注为证书课程的,还要参加职业能力培养考核,最终成绩由统考成绩(占比50%)和职业能力考核成绩(占比 50%)组成。

二、注册要求

(一)注册时间。

本次注册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7 日至 30 日。

(二)注册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注册。注册平台为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zkkj.sdzk.cn/admin/zkkjGlyLogin。助学院校要认真阅读服务平台提供的《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注册操作手册》,准确规范掌握注册操作流程。

(三)注册信息。

注册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专业、照片等。各市按服务平台要求采集注册信息,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服务平台生成注册号。考生注册号即准考证号。准考证号的前4 位是市县代码;第 5—7 位是年度码,本次注册设置为 232;第 8 位设置为 4,用于标识该证书类专业的注册考生;第 9—12 位是流水编号,从 0001 开始,顺序生成。

(四)注册审核。

各市要严格审核注册信息,确保准确无误。注册信息作为考生报名考试、成绩合成及毕业审核的重要依据,备案后不予更改。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本年度注册机会。

三、注册材料报送

注册材料包括电子信息和纸质材料,各市按照要求分别报送,报送截止日期均为2023 年 5 月 30 日。

(一)电子信息报送。

各市通过服务平台报送电子信息,具体流程详见服务平台上的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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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纸质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共有3 项,包括《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书类专业注册考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书类专业注册学生名册表》和《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书类专业注册情况统计表》,可在服务平台下载材料样表。《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书类专业注册考生登记表》须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字,一式 2 份,1 份存入考生学籍档案,1 份由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书类专业注册学生名册表》《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书类专业注册情况统计表》由各市从服务平台下载并打印,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学考试处备案(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圩门外街 1号 203 室,联系人:潘永伟,联系电话:0531-82960765)。

各市及有关院校要广泛宣传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开展2023 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证书类专业注册工作,强化管理,精准落实,确保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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